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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食药监同意试点电子首营资料的交换

发布时间:2018/7/6 9:51:02 浏览次数:

在国务院“互联网+“的新政下,湖南省率先吹响了“首营资料电子化传递”的号角,试点实施首营资料电子化,在新经济的条件下,无纸化,智能化办公经营已成为众多药企信息化升级的必经之路。随后,黑龙江、天津、辽宁、陕西、云南、湖北、浙江、江苏、河南、海南等11个省药监局相继发文,确认了电子首营资料在GSP认证中的合法性,支持并鼓励医药流流通行业使用第三方“首营资料电子交换平台”进行药械首营资料的电子交换与管理。吉林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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